摘要:
探讨这一共生主题的初心源于对数字世界的理解。数字时代社会科学各个领域建设遭遇到前所未有的挑战,人们习惯工业时代的传统体系不再适用,数字世界带来的改变已显著影响了社会科学理论的底层结构、逻辑关系和主体问题。其中,如果不破除主客体的二分法思维模式,那么就难以找到世界共存的方式。哈贝马斯的交往行为理论发现了主体间性,推动从主客体转向互为主体,在超越主客体逻辑上取得了巨大进步,但是它依然没有真正摆脱二元论的局限性,作为其核心范畴的交往理性依然依赖于二元论的二分方法,尤其依赖于作为符号的语用学。人类认知系统已经深受二分法的渗透,因此除非诉诸“体验”,否则不能把握世界的整体。交往行为理论没有充分关注到理想理论与现实之间的过渡性问题,因而在资本主义世界体系的中心-边缘结构这一事实前提下,它以理论批判方式触及的“现实”主要是符号化现实,它作为一种理想理论,充其量只是提供一种方向。人类共生需要世界衍生出互为主体的条件。这些条件主要包括,在认知上超越二元论,认识到真实世界本无对立冲突;在实践上超越中心-边缘的资本主义世界体系,促进共生关系的发展。
(接中篇)
当前在信息数字技术之作用下人类交往活动在数字时空(社会时空在当代呈现的数字化形态)的速度已经接近光的运动速度。这是信息社会的本质特征。我们知道,在物理世界当物体运动的速度接近光的运动速度,牛顿定律就不能适用,需要由爱因斯坦的相对论来进行解释。同样地,当人类社会从物理时空进入数字时空,它就需要新的哲学理论。这一新哲学的核心理念,其形式是整体性的,其内涵是连接性的;就其促进人类共生而言,可以将之称为共生理念。这里,我们从物理学理论演进层面触及到共生理念的底层逻辑。这一共生理念伴随着信息数字社会的发展,会在人类社会中获得它的现实性,它的世界性,即它从观念的理论形态变成现实的制度形态。但是由于现存的世界体系不会自动解体,其解体的过程也不会一蹴而就,因此新哲学的现实性、世界性之落实过程会经历一个扭曲的伴有剧烈冲突乃至战争的过渡时期。下面,我们从现代世界体系的结构与活跃其中的组织这两个方面阐释这个过渡时期,由此阐释互为主体的条件的诞生过程。
(一)现代世界体系的基本结构及组织目标
现代资本主义世界体系诞生于16世纪的西欧,随后向世界其他地区拓展,并把后者作为自己的外部市场。在这个进程中,以西欧为中心、其他地区为为边缘的现代世界体系日趋成熟(沃勒斯坦,2013,5)。从历史来看,现代世界体系中的中心国家出现数次位移,从荷兰到英国再到现在的美国,但中心-边缘的不平等国际关系并没有发生实质变化。当前以美国为首的西方中心国家依然通过这一不平等国际关系汲取作为边缘国家的亚非拉社会的财富以维持其经济社会发展。在美国主导的世界体系中,美国霸权是建立在零和博弈基础上的,即作为其基础的现代军工复合体和美元体系的获利都是以他者的毁损为前提,甚至是以局部地区的代理人战争为前提。人类现在置身于这一现代世界体系之中,人类诸个体的行为深受该体系的“资本主义的……‘价值法则’运作”的影响”(沃勒斯坦,2016,117-118)。
因为现代世界体系的中心-边缘结构不变(主-客体关系不变),也因为利益(财富)在物质层面的相对稀缺不变,因此尽管现代世界体系的中心国家发生了数次位移,但利益最大化的组织目标不变。在这段历史时期内,利益(财富)的尺度不论是土地,商品,还是石油,都是不可再生的、总量有限的,并且围绕着利益的争夺往往是零和博弈的,即一方的富足是以对另一方的贫困为前提。以利益最大化为目标的组织,是这种博弈的具体组织形式,它具有以宪法为后盾的合法性,它的设立、运营、兼并、倒闭等无非就是追求利益最大化的结果。如此,同行业的组织之间,几乎没有共生的可能性,或者说,它们的共生仅存在于短暂的联盟。伴随着巨型或垄断组织的出现,临近行业的或不同行业的组织之间,也会从竞争性的互补转向替代性的吞并。简言之,以利益最大化为目标的组织,它们的共生关系即便存在,也是局部的、暂时的。
改变利益最大化这一目标,组织就能实现持久的共生关系吗?这不是一个恰当的问题。恰当的问题至少包含两个相关联的部分,一是利益最大化这个目标能否改变?另一是在什么样的目标下,组织能够实现实现持久的共生关系?人性有自利倾向,这一倾向在漫长时间里与对外在物私有化观念/实践耦合在一起,并相互强化,以至于形成了“根深蒂固”的自利最大化观念。自利最大化观念在现代化进程中,以宪法法律形式确立下来,从而获得其法权形式——私有权,并在中心-边缘世界体系过程普及开来(这尤其体现在对非洲部落或“野蛮”民族的改变上),构成了整个现代世界的基本权利体系的核心部分。活跃于其中的那些组织,它们普遍被当作一种工具,一种实现个体或群体的利益最大化的工具,而它们在市场竞争中的盈亏,构成了私有权在内容上的变化。换言之,组织工具化不过是自利最大化和私有权结构在中心-边缘关系中主体客体化的一种形式。
据此而言,利益最大化能否改变,在根本上取决于自利最大化和私有权结构能否改变。自利最大化是人性的一部分而非全部,并且在一定程度上受利他倾向的制约,是可以改变的。私有权结构是人类社会的一种制度安排,并且在不同社会中它作为制度的一部分,有不同的比重,也是可以改变的。组织工具化,是利益最大化这一目标的具体表现,因此如果利益最大化这个目标是可以改变的,那么它就是可以改变的。因为自利最大化与私有权结构都是可以改变的,因此利益最大化这一组织目标也是可以改变(调整)的。反之,在自利最大化观念、私有权结构占据主导地位的现代世界体系中,利益最大化这一组织目标不会根本改变,相应地,组织的共生关系即便存在,也是局部性的、短暂性的和工具性的。
(二)两个变量及其效果:共生关系的孕生
20世纪后半叶以后,以计算机、互联网、人工智能、大数据等为代表的数字技术发展推动了人类社会数字化进程,在其中,数字经济成为一种趋势,数字平台也随之成为组织的新形式。与数字技术发展进程相伴随的是,社会主义建制化的曲折发展扩宽了人类对社会制度体系的认知,并且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发展道路取得的巨大现代化成就不仅让其成长为世界第二大经济体,其发展趋势也有可能在21世纪中叶前超越美国成为世界第一大经济体。这两个进程交织在一起,作为关键的两个变量,深度地影响着现代世界体系结构-性质的演化。
第一个变量是技术层面的。在信息技术推动下人类建立起高度互联的电信网络,在这个网络中,人类借助电子媒介进行交流的行为特征不仅高速,而且呈现出加速趋势。人类生产方式、组织形式的迭代升级所用的时间越来越短了,在单位时间内能够穿行越来越大的空间。尤其在数字孪生(Digital Twin)技术之后,生产活动流程能够被映射到互联网上而后通过孪生技术操作真实世界,这是人类目前经历的“数字时空”体验。这可以通过大面积的断电或断网加以验证。由此,如果说工业的发展、全球产业链的形成在物理上已经把世界联系在一起,那么信息数字技术使得分布在世界各处的人们即时交往成为现实。信息数字技术发展的另一面是网络游戏(Online Game,简称“网游”)的迭代发展。网游近年来得益于大数据、云计算、算法、虚拟现实(Virtual Reality)技术的发展,人们在游戏中的感受愈加真实,互动也愈加频繁。与无意识的刚体或物体不同,人类自身作为有意识的存在,它自觉到自身的时间性与空间性,并将之外化、建构为集体性的虚拟时空;在其中,人类个体可以按照自己的自由意志去生活。借助数字化技术的场景复原或保存等,它可以体验或安排自己生活的历史背景与角色定位。这种体验同样是真实的。因为它是真实的人在真实的时间里,选择的一种生活方式,这种生活方式对所有参与其中的每个人都会施加真实的影响。这种真实的人、时间、影响等构成了真实人生的一部分。这一部分在整个人生中的占比有可能会随着新技术的迭代升级,变得越来越大(秦子忠,2022)。
至此,人与自然的关系,人与人的关系,人与自我的关系,得到了充分的关注与追求。在这一阶段,这三种关系不仅在理论上得以敞开,也在现实上得以一定的实现。当前,人类的物质生产活动,人际交往活动,自我意识活动,都有其对应的实现场景。其中,物质生产活动是农业社会、工业社会中的人们所熟悉的,其产品也主要具有物质性的内容。只要人类的机体构造是生理性的,这种物质生产活动就会持续进行。
人际交往活动也存在于农业社会和工业社会,但它被严重压缩在主客体关系之中,因此在这一历史时期的人际交往活动是辅助性的,即每个人都倾向于把别人当作客体、当作他者、当作实现自己目的的工具手段。在信息社会中,由于生产活动的自动化、数字化,人际交往活动得以解放出来的条件日渐具备,即生产活动是在交往活动之中发生和进行的。这不仅是原先的物质生产活动,需要依赖于人际交往活动(通过互联网平台),也是人际交往活动本身就进行了生产,即它产生了作为数字生产资料的原始数据,后者进一步驱动了人际交往活动(它包含了物质生产活动)。在这里,人际交往活动成为一种主要活动。
自我意识活动也作为辅助性活动存在于之前社会。但是当人际交往活动成为一种主要活动时,自我意识活动也日渐凸显出它的现实性,它是人际交往活动的内化与深化。虚拟游戏就是自我意识活动的一种场景,在这个场景中,其他关系都是辅助性的。在这里,与之前人类通过宗教寻求自我心灵的慰藉不同,虚拟游戏中的自我意识活动不再是人类个体在现实中遭受挫败后转向虚拟的一种自我满足,而是人类个体生活计划的一种方式,一种调节生活色调的方式,一种自我反思的、寻求多种可能人生的方式。如果这种方式获得普遍性,可以调整非虚拟的生活计划,它与后者的一致性就会越来越高。由此,人的一生就像是剧本,我们可以挑选不同的剧本,演绎不同的剧本,扮演不同的角色,这一系列的选择与演绎的过程,就是每个人的真实的人生。在这个人生可以“重来”的场景中,人类个体从一次博弈进入多次博弈,从而得以在整体上超越“囚徒困境”,走向共生(霍金和蒙洛迪诺,2011,78)。
当然,虚拟世界目前仍然只是人类意识活动的一个场景,只是现实世界的一部分。因此它所培育的共生思维,在整个现实世界尚未超越私有权制度之前,它都会遭受到内生于私有权制度的排他性所施加的这样或那样的阻碍。不过,随科技的迭代发展,人类已经具备解决私有权排他性问题的技术能力。当前,数字技术一方面降低了私有权的排他性,即它在促使资产数字化过程中分离了资产的私有权与使用权,从而在不影响资产的所有权性质下,扩大资产的使用范围/频率。另一方面,数字技术降低了社会共享的成本,同时催生了数字产品的市场。在这两个方面共同作用下,共享经济日趋成为数字经济不可或缺的一部分。但是,共享经济在现存的世界体系中,仍然是手段的,它是商业组织在数字化时代获取利益最大化的新方式。例如,在谷歌、脸谱、百度等这类平台那里,共享是其平台模式内在的一部分,它表现为平台对所有用户的开放性、免费性与分享性,由此吸纳越来越多的用户。用户量以及它们在平台上产生的大量数据构成了平台的无形资产,凭此,平台可以向广告公司(注意力商人)销售其广告空间,向数据公司销售数据产品,或直接用以训练自己开发的人工智能产品。当前,数字技术的资本主义运用,是服务于利益最大化这一目标的,因此数字技术虽然催生了共享、共生的社会关系,但这一社会关系在现存世界体系中却成为利益最大化的新手段,从而使得世界财富并非因为共享、共生而均衡化分布,而是极化分布,集中于少数平台、少数人(United Nations,2019)。改变这一集中化趋势,需要改变数字技术的资本主义使用方式;数字技术的社会主义使用方式是一种可能,而这与第二个变量关联在一起。
第二个变量是制度层面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发展不仅扩宽了社会主义的内涵也扩大了它在世界范围的影响力。社会主义/共产主义的目标是实现这样的自由人联合体,在其中,“每个人的自由发展是一切人的自由发展的条件(马克思恩格斯文集,2009,53)”。与此相适应的基本制度是公有权制度,它是从私有权制度无法满足自身生产力发展要求而解体过程中产生出来的。这是经典马克思主义作者在批判考察资本主义社会内部矛盾及其解体过程时对未来社会基本轮廓的勾勒。在过去一百多年的社会主义实践中,人类关于社会主义建制化已经积累了大量的正反经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取得的巨大现代化成就,得益于对这些经验的借鉴吸取。从人类社会演化来看,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制度构成(如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的经济制度;等等)不仅扩宽了人类选择自身发展道路的制度清单,其日渐增强的世界性影响力也已在深刻地影响着现存的世界体系结构-性质。
如果说资本主义生产方式自发地推动了人类世界连接起来,并且将人类群体的力量提升到了前所未有的高度,那么作为批判资本主义的共产主义则是自觉地消除这些前提条件的自发性,使它们受到联合起来的个人的支配。在《德意志意识形态》一书中,马克思和恩格斯如此写道:“共产主义和所有过去的运动不同的地方在于:它推翻了一切旧的生产和交换的关系的基础,并且破天荒第一次自觉地把一切自发产生的前提看作是先前世世代代的创造,消除这些前提的自发性,使它们受联合起来的个人的支配。因此,建立共产主义实质上具有经济的性质,这就是为这种联合创造各种物质条件,把现存的条件变成联合的条件(马克思恩格斯全集,1960,60)。”中国社会主义发展道路正在创造这类“联合的条件”。中国的社会主义现代化不是靠汲取边缘国家来完成其工业积累,它凭借自身巨量的廉价劳动力促进贸易国在资源、产品与资本上的互联互通,从而解决了自身的原始积累不足等问题,实现本国与贸易国的互惠共赢(王跃生和马相东,2014)。在参与全球贸易的过程中,社会主义中国逐渐褪去对中心国家的依附,正在推动形成有利于国家独立自主与国际平等合作的以国内大循环为主体、国内国际双循环相互促进的新发展格局(郑尚植和常晶,2021)。这一新发展格局构成了现代世界体系的巨大变量,它为后发展国家摆脱对资本主义发达国家依附提供了一个强有力的杠杆。
现存的世界体系是以美国为中心的,而中心国家的维持是以对边缘国家的汲取为前提,并伴之以周期性危机、局部冲突/战争为代价。从霸权的位移及其逻辑来看,中国要做的是终结霸权,就像美国终结英国霸权时期的殖民地统治一样。中国作为社会主义社会,它的现代化,用习近平总书记在党的二十大报告中的概括来说,是人口规模巨大的、全体人民共同富裕的、物质文明与精神文明相协调的、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走和平发展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因而它的发展道路乃至它未来的走向都不是以自己为中心、掠夺边缘,而是在共商共建共享、追求互惠共生的理念下构筑人类命运共同体(任晓、金天栋,2021)。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是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全球治理的中国方案。这一方案在规范上主张“和平、发展、公平、正义、民主、自由”是全人类共同价值(习近平,2018),这些价值构成人类命运共同体理念下新型全球治理体系的规范性原则;在制度上倡导融合共生理性的国际制度,“融合共生理性的国际制度建设,将从构成性层面内化共生理性,从程序性层面贯彻多边主义原则,从管制性层面约束个体理性(刘宏松,2023)。”这不仅表现在中国的援助不像西方国家施以条件的援助那样试图改变受援国的政治生态(张浚,2010),也表现在“一带一路”上中国帮助其他发展中国家培育、增强其自主发展能力,如帮助后者构建减贫与可持续发展所必需的公共基础设施(张原,2018)。事实上已有研究表明人类命运共同体方案已经影响了国际秩序三个基本要素即国际主流价值观、国际规范与制度以及国际组织中规则制定权分配的变化,推动一种新型国际秩序的建构化(李慧明,2021)。当然,中国式现代化的发展即便最终不能超越美国,它作为一股新兴力量,已经并且会持续对现代世界体系的中心-边缘结构-性质的转型施加越来越大的影响。这一现实性影响不仅为共生组织的出现创造了相应的外部空间环境,也为共生组织发展提供了一种前进方向。
如果上面两个变量(暂且搁置其他变量)导致现存的世界体系的结构-性质发生了改变,以至于出现允许共生关系存在及发展的一定空间,那么这个空间就会孕育出共生组织及其群落。这两个变量目前尚未足以促使现存世界体系的解体,但是一旦这两个变量所创造的条件允许共生组织及其群落发展累积到一定规模,乃至形成稳定的共生关系的再生产关系,现存的世界体系就会被新的世界体系所替代。
作者简介:
陈春花,新华都商学院理事会教授,研究方向为组织管理与企业成长理论。
秦子忠,海南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副教授,博士生导师,研究方向为心智哲学与政治哲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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